雖然原因不一而足,但針對運營商更改計劃,政府機關發出了“警告”。據稱如果實際建設與申請內容有很大出入,之前取得的40日元權利甚至有可能被取消。
資源能源廳2013年3月發表的“見解”指出,即使在2012年度內通過設備審批,完成了并網申請,如果在2013年度以后通過變更審批,或者提出變更申請,之前適用的收購價格也有可能變更。
具體而言,如果在啟動前輸出功率發生大幅變更,達到當初審批輸出功率的20%以上,則適用變更審批年度的價格(不過,電力運營商進行并網研究后必須改變輸出功率的情況除外)。
也就是說,即使已經取得40日元的權利,如果由于電池板及設計變更等,使得輸出功率改變達20%以上,就將喪失40日元的權利,而采用36日元的收購價格。這樣一來,支付高額加價購買“40日元項目”就沒有什么意義了。
順便一提,有時即使變更設備所在地,權利也不會消失。關東地區某企業本來預定在某處建設接近2兆瓦的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但接到東京電力公司的通知說只能并網600千瓦,因此考慮將權利轉移到其他場所。不過,具體能否進行轉移,會根據電力公司及地區而異,因此需要多加注意。
截至目前,即使太陽能電池板的類型與接受審批時發生很大變化,也能確保原來的售電價格。不過,有意見認為,包括這種情況在內,如果發生較大變更,就應該采用變更年度的價格,有關方面目前正在對此進行探討。預定今后經過公開征求意見等后,確定應對方針。
以往閑置的土地開始得到利用
毫無疑問,太陽能熱潮帶來眾多益處。其中之一,就是以往閑置的土地開始得到利用。在日本這樣面積較小的國家,珍貴的土地被閑置本身就是一種異常現象。雖然只是在部分地區開始得到利用,但對日本經濟而言是非常有益的。
筆者以前就主張,為了解決日本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用地短缺問題,應該活用棄耕地和山林,而如今在逐步得以實現。
為了利用棄耕地,地方政府也開始采取行動。德島縣開始在半山區難以復原的棄耕地上,實施設置太陽能發電設施的實證實驗。并計劃征集農業相關團體作為設置主體,補貼設備費用等,從而實現有效利用棄耕地及提高農戶收入。
比棄耕地面積更大的是山林。日本國土面積實際上有67%是森林,基本都是山地。雖然砍伐樹木等比較費時費力,但朝南的緩斜坡會成為太陽能發電的優質候選地。
筆者在黃金周時,到(日本的)中國地區的某地考察了正在進行平整的山地。由于現在正在進行洽談,因此無法進行詳細介紹,但山腳部分的幾公頃已經成為設置對象。
這座山看上去似乎沒有任何利用價值,但得益于日本全國的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建設熱潮,預計會賣得比較好。這座山的所有者雖然自己沒有開展業務的打算,但作為售山手段,已經取得了40日元的權利,目前正在進行出售。
業主稱,最初在生長著樹木的狀態下出售時,基本沒什么反響,但砍伐了樹木之后,就接到了大量的咨詢。以往閑置的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因此對于激活地方經濟也非常有利。
不過,利用山地斜坡的項目有時在砍伐了樹木后,在拔根及平整方面需要花費較大成本,而且,人煙稀少的山地并網費用負擔有可能較高,因此需要多加注意。
有些冷靜的企業在等待泡沫結束
在上篇文章中介紹了圍繞太陽能發電候選地發生的爭奪,今后,已經建成完工并投入運轉的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的轉售市場也將會啟動。對于“次級市場”的形成或許存在批判意見,但筆者卻認為這也具有積極作用。
人們最大的擔憂在于30年前的土地泡沫重新出現。當時造成泡沫的罪魁禍首是“臨時需求”。也就是“力爭轉售”的需求。當時的交易價格遠遠超過了根據將來的租賃收益計算得出的經濟價值。其原因在于“升值預期”。用邏輯思維來考慮,租賃費不上升,樓盤價格當然也不會上漲。最后泡沫果然破裂了。
雖然也存在這種擔心,但幸運的是,太陽能發電具備天然的安全閥。如本文所述,雖然出現加價,但交易價格不可能超過根據收購價格之差(截至目前為4日元)計算得出的價格。從這個角度來看,可以說能夠阻止泡沫的形成。
筆者認為,形成次級市場意味著太陽能發電參與者增加,因此從總體來看是比較有利的。不過,要進行合理交易,還需要有一定的限制。
本文針對太陽能發電次級市場的形成及交易狀況進行了闡述,但在長期推動太陽能發電普及的主角,是冷靜地穩步前進的“正規”企業。
他們的共同認識是,以現在的收購價格,不可能實現太陽能發電的全面普及,他們的共同目的在于不斷削減成本。他們認為,“收購價格降到約32日元之后,決定勝負的競爭才真正開始”,還表示“30日元以上都能應對”。這些企業的真正實力今后將經受考驗。(免責聲明:本網站所載文章、數據等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