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認為中國也應在北極爭取自己利益的還有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高級工程師許森安。他認為中國在北極也有自己的利益:“北冰洋周邊國家不能把國際公海部分隨便瓜分,那里是國際共有的,中國也有權去開發。當然要經過一定手續,這個手續管理機構當然是聯合國,而不是某個國家。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大家商定一致的,一個國家領海最遠劃出350海里,一般的國家在大陸架最遠劃出200海里。北極的中間極點海域還是國際公海,人類共同繼承的遺產,不能像當年瓜分殖民地一樣去瓜分的。因此,自己國家的權益該維護的就要堅決維護,該去爭的就去爭。”
汪品先院士還依據各國在南極的開發提出,中國在南北極都應當做工作:“就像在南極,所有國家定了協議,誰也不許率先去開采那里的礦藏,但可以進行科學考察。而科學考察中國現在進行得很積極,那么北冰洋為什么我們不積極?實際上北極氣候的變化和中國氣候的變化是有關系的。”他還建議中國發揮白令海峽的“后門優勢”積極展開行動。
北極爭端的中國啟示
除了積極參與開發,專家認為,北極海域的油氣爭端為中國自身海洋油氣爭端的解決提供了借鑒與啟示。
華東政法大學周鴻均教授認為,中國在東海問題上,根據大陸架自然延伸的方法來劃分界限是不現實的,是需要調整的。因此,一個較好的辦法是借鑒北極海域爭端中挪威與俄羅斯的劃界方法,即:按照中間線一家一半,但中國可以根據日本提出的中間線進行對己有利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