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與環境
中石化環評“烏龍報告”調查
是有意造假還是統計疏忽?環保部的介入使中石化環評事件再起波瀾
年終將至,中石化的環評事件仍然余波不止。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今年計劃以可轉債方式再融資230億元。環保部對中石化的上市環保核查情況進行公示后,自然之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等環保組織發現了環評核查報告中多條記錄與事實不符。而在核查范圍外之外,中石化還有11家下屬企業存在環保違規問題。環保組織就環保的情況上書環保部,建議“慎重考慮中石化的再融資環保核查”。
11月中旬,中石化做出澄清,對外宣稱是環保組織掌握的數據有誤,環保違規并不存在。
記者獲知環保部已明確對報告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
“目前還不清楚環保部的核查結果。我們希望不會影響到公司的再融資申請,但現在還不好說。”中石化集團辦公廳一位負責人對《財經國家周刊》表示。
“公車上書”
10月18日,環保部官方網站推出了一份對中石化上市環保核查情況的公示信息。在附件中,掛出了一份328頁的核查報告(《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技術報告總報告》,下稱《報告》),詳細列出了核查期內中石化下屬109家生產企業的環保情況。
本次環評公示為中石化上市再融資的必經的步驟之一。中石化計劃,以發行可轉債方式再融資至多230億人民幣。所融資金將投往武漢80萬噸/年乙烯項目、安慶含硫原油加工適應性改造及油品質量升級等五個項目。
依照相關工作程序,中石化向環保部做出上市環保核查申請并提交了相關材料,涉及核查企業所在省市的環保部門向環保部報送了環保核查初步意見。如果不出意外,中石化的再融資進程將按部就班地推進,但環保組織的介入卻使再融資之路橫生枝節。
10月27日,自然之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綠家園等三家環保組織聯名上書國家環保部,指稱中石化的環保核查報告中存在多處與實際情況不符的陳述。此外,環保組織還指出核查范圍之外有11家下屬企業存在環保違規記錄。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獲取的環保組織上書材料顯示,環保組織稱“發現了44條與報告略有出入的記錄。”
例如《報告》181~188頁核查企業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列表中,中石化標示濟南分公司水污染物排放“達標”。環保組織卻指出:根據濟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的《濟南環境情況通報第5期》,中石化濟南分公司在2009年8月份存在COD(化學需氧量)超標的情況,與《報告》情況有異。
此外,環保組織在建議書中指出:“不在本次核查范圍內的其他中國石化集團的下屬企業,也存在著諸多環境違規記錄在核查范圍外的企業。”包括中國石化集團南京化工廠、中國石化集團股份公司齊魯分公司等11家企業。
“根據‘綠色證券’的要求,存在污染問題的企業上市融資應該受到限制。中石化超標排放等違規問題還沒完全解決,這不符合上市融資的相關要求。據此我們提出建議,要求環保部慎重考慮中石化的再融資環保核查。”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采訪時說。
2003年6月,當時的國家環保總局曾專門印發了《關于對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進行環境保護核查的規定》,要求對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業的申請上市、再融資企業重點進行環保核查,核查結果報送證監會作為是否放行的依據之一。
中石化作為再融資企業,環保核查不僅包括“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污標準”、“依法領取排污許可證,并達到排污許可證的要求”等8條新上市企業要求,還包括“募集資金投向不造成現實的和潛在的環境影響”等三條再融資企業要求。
如果真如環保組織所言中石化環保核查中存在如此之多的與實際情況不符之處,那么該核查報告的真實性與科學性將面臨質疑。記者就此聯系了報告的撰寫方中晟環保科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對方以項目負責人在外地出差為由婉拒了采訪要求。
目前,環保部已經與中石化取得了聯系并逐一核對情況。前述中石化集團辦公廳負責人則告訴記者,環保部已經介入調查,并與中石化和環保組織聯系核對情況,但截止目前還沒有相關結果反饋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