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第一法出臺
2010年在石油法律上的“破冰”是一個令人興奮的進展。
6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出臺。
這是胡錦濤2010年簽署出臺的第五部法律,也是新中國石油(601857)天然氣工業(yè)在發(fā)展60年后迎來的第一部專屬于本行業(yè)的法律。2010年10月1日起,管道保護法正式實施。它絕對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
這意味著擔當我國石油的70%、天然氣的99%輸送任務的油氣管道的保護工作結束了無“法”可依的局面。目前我國干線管道已經超過8萬公里。
同時,隨著我國經濟社會迅猛發(fā)展和城鄉(xiāng)建設不斷加快,管道保護的外部環(huán)境發(fā)生了很大變化,管道保護方面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打孔盜油(氣)等違法犯罪行為仍然猖獗,管道特別是天然氣管道甚至成為國內外恐怖分子攻擊的重點目標。
這已經危及國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不能不加以重視。
管道保護法的頒布和實施,把我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工作納入法治軌道,為依法保護石油天然氣管道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這對于增強全社會保護管道的意識,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和規(guī)范管道保護工作,促進企業(yè)改進管理、解決和排除影響管道安全的問題和隱患,從而確保管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作為油氣管道建設和運營企業(yè),中國石油開展了以“合法建設、守法運行、依法保護,全面提升管道保護管理水平”為主題的學習、宣傳和貫徹活動,建立健全本企業(yè)有關管道保護的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確保各項業(yè)務合法合規(guī),進一步加強管道運營管理,確保新建管道和在役管道的安全運行,確保油氣安全平穩(wěn)供應。
管道保護法的出臺,再次引發(fā)了人們對石油天然氣立法的憧憬。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石油的呼聲越來越高。除管道保護法外,石油法、能源法,石油儲備法也一度出現在人們的視線之中。
2005年8月,一份建議制定《能源法》的報告遞交至國務院。此后五年,先后歷經了《能源法》起草組成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對外公布、送審稿遞交國務院、審查修改階段。2010年的最新消息表明,《能源法》已經列入了今年國務院法制辦的一檔立法計劃,按照規(guī)劃,將在今年年底之前完稿并提交至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
據了解,《能源法》目前尚最終定稿,諸多問題仍在爭論之中,如是否應提出能源普遍服務的概念?能源領域要不要充分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能源基礎配置中能不能提出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是否應以市場為主導?可再生能源開發(fā)利用是否實行準入制度?
盡管等待的時間相當漫長,但人們始終期待著,油氣法律體系建設能夠更加相稱于油氣行業(yè)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以便更好地保障油氣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