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條”下的希望與困惑
5月13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新36條”。其中第8條特別提到,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石油天然氣建設。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開展油氣勘探開發。支持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絡。
不久之后,中石油主動向民營石油企業拋出2000億“橄欖枝”謀求合作,而國家石油儲備體系大門也首次向民營油企開放,3家民營企業成功中標國儲油項目。
點評 5年前,“非公經濟36條”頒布;5年后,“新36條”出臺。
如果說,5年前“非公經濟36條”一度為廣大民營油企帶來了生存與發展的福音,那么,較為慘淡的現實成功地與時間聯手,教會了民營油企冷靜與理性。面對時隔5年再次出現的好消息,民營油企最關心的是:這次是不是“玻璃門外春天”的又一場輪回?
于是,民營油企如今將更多的希望寄托于配套政策的落實,而并非一紙公文的字面規定。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對此有個形象的比喻,“新36條”的出臺意味著過去在某些方面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紅燈滅了,綠燈亮了”,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配套政策,畫出“斑馬線”讓民營企業通過。
接下來的合作事件、儲油事件無疑與“新36條”相得益彰,民營油企也因這接連注入的兩針“強心劑”而頗為興奮。然而,時至今日,“新36條”的配套措施仍然雷聲大雨點小,在翹首期盼了半年之久后,民營油企再次陷入等待的寂靜。只是不知這新一輪的等待,能否出現他們所期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