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就組織編制的《云南省儲氣設施建設規劃(2018-2025年)》(下稱《規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規劃》預計到2020年,全省需形成2630.3萬立方米的儲氣能力,其中昆明的儲氣能力需提升至1201.6萬立方米。
到2018年底,云南已建成總儲氣能力1450.19萬立方米的儲氣設施,但仍低于國家對儲氣能力的要求,預計到2020年云南省儲氣缺口為1.2億立方米。同時,隨著全省天然氣利用步伐加快,儲氣缺口將會越來越大。
為此,《規劃》鼓勵各州市政府與燃氣企業、供氣企業通過自建、合資、參股等方式集中建設儲氣設施。合資建設的儲氣設施,儲氣能力可按投資比例分解計入相應出資方的考核指標,指標認定的具體方案應在相關合同或合作協議中明確約定。支持通過購買、租賃儲氣設施或者購買儲氣服務等方式,履行儲氣責任。鼓勵天然氣管網互聯互通的地區在異地投資或參股建設儲氣設施。鼓勵供氣企業、管輸企業、城鎮燃氣企業、大用戶及獨立第三方等各類主體和資本參與儲氣設施建設運營。支持企業通過自建合建儲氣設施、租賃購買儲氣設施或者購買儲氣服務等方式,履行儲氣責任。支持企業異地建設或參股地下儲氣庫與LNG儲罐項目。鼓勵儲氣設施集約運營、合建共用,支持區域級、省級應急儲氣中心建設,減少設施用地,降低運行成本。
《規劃》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范圍內統籌規劃建設LNG儲氣設施以滿足儲氣設施要求,全省天然氣總儲存能力達到1.36億立方米,全省各州市政府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區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儲氣能力,即2630.3萬立方米的儲氣能力,其中昆明日均用氣量為400.5萬立方米,儲氣能力至少需提升至1201.6萬立方米。同時,按城鎮燃氣企業年用氣量的5%計算,各州市城鎮燃氣企業到2020年需形成11015萬立方米的儲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