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中旬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做出了一個重要決定:調整完善核電發展中長期規劃,并在核安全規劃批準前,暫停審批核電項目包括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
此舉對于中國核電的“殺傷力”,還有待這個正在制定中的核安全規劃出臺后才能判斷。然而,中國能否順利完成其2年前提出的“到2020年實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15%”的目標,則陡增變數。
核電放緩?
此前,來自國家能源局的聲音多次強調,在完成非化石能源占15%這一目標中,水能和核能起著扛鼎作用,其中,核能的發展速度尤其引人注目。
剛剛公布的“十二五”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要開工建設核電4000萬千瓦,再加上在役和在建的超過3000萬千瓦核電,即便考慮到核電的長建設周期(“十三五”期間開工的核電站可能無法在“十三五”期間具備發電能力),到“十三五”末,中國也將至少擁有7000萬~8000萬千瓦核電裝機,是當下在役核電裝機的7倍還要多。
目前業界普遍認為,中國到2020年的電力裝機規?蛇_16億~18億千瓦,這意味著,核電裝機屆時將占電力總裝機的5%左右,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也將達到4%左右,即15%的非化石能源消費中有接近4%由核電完成。
這一規劃雖然可能受上月中旬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影響而有所調整,但其中折射出來的信息,正是中國對于核電的倚重。然而,日本的核電危機,則給了快速發展的中國核電當頭一棒。
新能源專家、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表示,日本強震帶來了中國發展核電的不確定性。
“在傳統能源進一步枯竭、風電和光電還不穩定且價格偏高的時期,核電曾被寄予厚望,其過渡的作用不可替代。”李俊峰說,核電規劃修改后,將可能提高核電的建設成本,并使得能源結構中火電的比例上升,有可能對2020年的碳排放目標造成壓力。
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同樣認為,如果中國核電發展步伐放緩,短期內很難依靠水電和風電等彌補這部分空缺,甚至2020年中國的單位GDP(國內生產總值)碳減排指標(到2020年相對于2005年碳強度指標下降40%~45%)有失守的危險。
不會大變
這正是中國面對核電危機的兩難困境——如果放棄核電,節能減排目標必將失守,如果堅守核電,其道德與政治風險則分外凸顯。
中國不得不做出自己的選擇。除了緊急叫停核電項目審批之外,在總量目標上,可能也會出現微調。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職副理事長魏昭峰在近日舉行的2011年經濟形勢與電力發展分析預測會上便透露,中國的核電發展思路將由“大力”發展改為“安全高效”發展,2020年規劃裝機目標則有可能調低至少1000萬千瓦。
而今年年初剛剛卸任國家能源局局長的張國寶近日接受采訪時則表示,日本的核電危機不會影響到中國發展核電的整體戰略,提高核電在能源供給中比重的大方向不會改變。
“難道因為空難,人類就不要發展航空了嗎?”他說。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也在近日表示,中國將繼續推進核電發展計劃。
對于中國來說,放棄核電確實是一個難以作出的決定。這是因為,核電穩定而高效的特性,決定了其在“新能源”領域的“主力軍”地位。
根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的統計,截至2010年,中國核電裝機為1080萬千瓦,約占中國總電力裝機容量的1.1%,而其發電量則達到770億度,占全國總發電量的約1.8%。在所有的新能源系統中,核電是唯一能夠實現發電量比例高于裝機比例的。
作為對比,中國的風電,到2010年年底的并網裝機容量為3107萬千瓦,然而其發電量則只有500億度左右,風電系統幾乎是以核電裝機的3倍,才發出了只有核電發電量三分之二左右的電量。
盡管如此,解振華還是表示,部分核電項目可能會因為日本核事故受到影響。
此前,中國的湖南、重慶、陜西、甘肅等地均有核電站正在選址,現在這些核電站將可能被重新評估,因為這些地區過去曾經發生過地震,或者與過去地震所在地比較近。
而世界和中國會不會因為日本強震而第三次走入“核冬天”,從目前來看,依然要根據日本事故核電廠的最終走向,方能確定。
水電難補
其實,在中國非化石能源占15%的目標體系中,水能的地位比核電的還要高。
對于水能這種已經成熟且可大規模開發的清潔能源,張國寶在卸任能源局局長前就曾在多個不同場合表示過,在非化石能源的15%占比中,有一半需要靠水能來貢獻。
然而,目前中國核能發展放緩的可能性,則是已被寄予厚望的水能所無法填補的。
李俊峰說,“十二五”期間,中國每年平均發展水電最多也就是達到2000萬千瓦上下,很難再有更多的余量來頂下核電放緩之后出現的新能源缺口。
而對于中國的能源決策者而言,每年新增2000萬左右水電裝機,并非是一個輕易就能完成的任務。
關于中國水電的發展,近幾年一直爭議不斷,特別是圍繞著中國對于西南流域的水能開發,近幾年一直是媒體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