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前,我也參加了國際碳交易協會(IETA)關于“可再生能源證書”(REC)市場的網絡會議,與各國專家就這一市場的發展、政府政策導向進行了探討。
過去十年,美國國會關于“
清潔能源標準”以及“可再生電力標準”(RES)的討論就一直持續不斷。盡管在聯邦政府層面,尚沒有出臺正式法案,但已經有29個州以及華盛頓特區和美屬波多黎各采取了RPS(可再生能源標準),要求電力企業使用可再生技術的發電量必須要達到一定比例,各州的比例和實現時間不盡相同,比如,加州要求到2020年實現33%的比例,科羅拉多州要求到2015年實現30%。
由于RPS的購買存在著強制性,“可再生能源證書”(REC)市場也由此應運而生。
REC一般以1000千瓦時作為一單位,電力企業可以通過持有REC來作為RPS合規的工具,比如,到2020年,加州的電力企業需要持有相當于該企業銷售電量33%的REC。
值得一提的是,REC市場的誕生,為可再生能源生產企業發展也提供了新的契機。一方面,通過發行REC,可再生能源企業可以向電力企業出售“清潔電力”,因而就不再僅局限于普通消費市場;另外,隨著零售市場的發展,環保意識也不斷提高,REC還能夠用于滿足普通企業、機構以及居民消費者使用“綠色電力”的需求,即使他們本身的電力提供者使用的是傳統能源。
目前,美國的REC市場,主要分為強制市場和自愿市場(自愿市場主要是指沒有RPS限制而主動購買REC形成的市場),根據美國能源部的資料,主要有87家商業或者批發的REC銷售商。
美國的REC市場還處于發展階段:主要的交易多基于雙方協議,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并不充裕,因而價格的透明度有限。同時,由于電力生產的特點,REC通常有一定的滯后性,供給與需求的波動也給市場參與者帶來了不確定的風險。
要充分發揮REC市場的作用,除了美國聯邦政府、各個州政府在政策上的進一步完善以外,更為統一、透明的市場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這方面,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CCFE)推出的REC 期貨合約正在推動著這一市場的發展。
可再生能源電力行業受到政策、產能、科技、氣候、傳統電力價格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供給需求波動較為明顯,如其它商品期貨的功能一樣,REC期貨可以作為市場參與者風險管理的工具。
CCFE的REC期貨合約根據市場,劃分為強制REC期貨合約和自愿REC期貨合約。由于目前美國各州的REC法規并不相同,CCFE目前的強制REC期貨合約還只推出了面向馬賽諸塞州,康涅狄格州以及新澤西州的產品。
據統計,2010年,交易所強制REC期貨合約交易量為14378張,總計2414.4兆瓦時。當前,這一市場的發展還受限于美國各州尚未協調一致的REC法規,但隨著聯邦政府層面CES的實施,REC期貨市場也會在將來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從中國的情況來看,中國政府在“
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了非
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的約束性指標,而到2010年,中國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為8.3%, 可以說任務艱巨。不妨也參考一下REC市場的運作方式,在政策法規之下,充分利用市場調節的靈活方式,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在最近一次的國情咨文中,美國總統奧巴馬提出了推行“清潔能源標準”(CES)的設想,該標準規定,到2035年美國80%的電力消費要來自清潔能源。上月,美國參議院能源與自然資源委員會發布了《清潔能源白皮書》,對“清潔能源標準”的設立和實施進行了建設性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