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后京都時代·責任
[加入收藏][字號:大 中 小]
[時間:2009-09-24 來源:中國石油報 關注度:0]
摘要: 當前,在地球面臨的威脅人類生存的10大環境問題中,全球氣候變暖位居榜首。盡管金融危機的陰霾尚在,但人們對氣候變暖這一關系未來的長遠問題絲毫不敢掉以輕心。
今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會議將在哥本哈根舉...
當前,在地球面臨的威脅人類生存的10大環境問題中,全球氣候變暖位居榜首。盡管金融危機的陰霾尚在,但人們對氣候變暖這一關系未來的長遠問題絲毫不敢掉以輕心。
今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會議將在哥本哈根舉行。主要議題是商討《京都議定書》第一個承諾期(2008年~2012年)結束后,全球應對氣候變暖的道路何去何從,為后京都時代定下行動基調。
專業機構數據顯示,工業革命以來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占到全部排放量的75%~80%。中國從2006年到2008年,單位GDP能耗下降了10%以上,相當于減少排放約7億噸二氧化碳。我國還要在2010年實現單位GDP能耗下降20%,這是一個充滿挑戰的目標。
面對氣候和環境的挑戰,追求低碳發展成為國際社會共識。低碳發展就是要做到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實現能源高效利用、清潔開發和綠色發展。
氣候變暖問題主要由工業化國家造成,因為有“歷史責任”,所以發達國家在解決氣候變暖問題是要負起更大的責任。因此,“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成為國際社會商討對策與合作行動的根基。
氣候變暖問題攸關人類生存、全球經濟發展和各國共同繁榮,是當今世界的重大挑戰。應對,需要各方負起責任。正如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于慶泰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所說的那樣:在現實當中有許多發達國家并沒有兌現自己在減排方面的承諾,同《京都議定書》中規定的數據比較,很多國家也沒有在2012年第一承諾期到期時實現這一承諾的可能性。
低碳發展,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