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日前宣布,從9日零時起,下調成品油最高零售價格,汽、柴油價格每噸均下調300元,大約每升分別降0.22元、0.26元。來自昆明的消息稱,93#汽油從之前的7.59元,調整到每升7.35元,每升降低了0.24元,但昆明出租車的燃油附加費用暫時不會因為油價下調而進行調整。
油價下調與否,對于我這樣的無車一族,沒有一丁點感受。油價上調時,我去買菜,發現菜漲價了,油價下調時,菜價肉價卻并沒有降。站在公眾利益角度看油價下調,我們所關心的是從中是否享受到因油價下調而帶來的直接或者間接利益。
當然,油價下調,車主會獲得一定的實惠,但這其間其實也存在很大的差異,對于有車的普通家庭,這次油價下調帶來的好處,相當于一個月可以節省5天左右的油費,但對于那些開豪車的車主而言,油價下調帶來的這點利益對他們而言并不會放在心上。我作這種對比想要說的是,油價上漲或下調,牽動的公眾利益訴求應該區別看待。
由于這18個月以來,油價只下調了一次,卻上調了七八次,但我們的CPI指數卻不斷飆升。因此,我們需要比較一下油價調整對于我們生活成本的影響。
油價上調必然會推升CPI,這毫無疑問,但油價下調是否真的會降低我們生活成本,卻是未知數。以昆明出租車燃油附加費而言,目前執行的是2.5元/次,即便這次油價下調了兩毛多,但由于之前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的收取標準中劃定的區間為“在7.01元~7.5元/升時加收2.5元”,所以這次不調整燃油附加費確實符合政策。不過我想說的是,油價上漲的買單者并不僅僅是車主,還包括乘客,包括上下游各行業。為什么上漲時我們都在買單,而下調時卻無法享受一丁點利益?
油價與國際接軌,對于這種市場化方向我覺得是好事,但定價機制的配套上,我們是否也需要作出新的改革?就以昆明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而言,2006年制定的區間規定,在當前是否合理?結合昆明對外宣稱的“聯動機制”,這個區間是否就該作出修改呢?為什么聯動機制一遇到區間規定,是聯而不動,是讓位于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