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海洋生態安全應視為國家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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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14 來源:經濟參考報 關注度:0]
摘要:
由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舉辦的海上環境事故與生態安全研討會13日在北京舉行。與會專家認為,海洋生態安全應同國防安全、經濟安全、社會安全一道,被視為國家的核心利益。他們呼吁,應以渤海灣蓬萊19-3項目溢油事故以下簡稱康菲溢油事故的經驗教訓...
由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舉辦的“海上環境事故與生態安全”研討會13日在北京舉行。與會專家認為,海洋生態安全應同國防安全、經濟安全、社會安全一道,被視為國家的核心利益。他們呼吁,應以渤海灣蓬萊19-3項目溢油事故(以下簡稱“康菲溢油事故”)的經驗教訓為契機,強化環境事故監測和監管,暢通民事和刑事訴訟機制,理順海上油氣開發戰略。
“在康菲溢油事故爆發前一年,美國
墨西哥灣就爆發了全球最嚴重的漏油事故。早在那個時候,海上油氣開發的溢油風險就應該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國務院參事、國家能源局前局長徐錠明認為,海上
油氣勘探和開采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各種突發性事件隨時可能發生,各部門應將非常態管理置于常態管理之中。
在環境事故監管方面,多位部委專家均在會上呼吁,環保部、國土部、海洋局、交通部應建立更高效的部際協同機制,根治“九龍治海”局面。國土資源部海洋辦公室原副主任蕭漢強建議,國家應成立“渤海管理委員會”,制定統一的渤海管理法規;同時遵照“陸海統籌”的方針發展渤海海洋經濟,并協調好環渤海經濟區有關部門和地區之間的分工合作。
多位與會人士強調,唯有透明信息,才能實現明智政策的普及推廣和得到社會的認可。中國科學院煙臺海岸帶研究所所長施平建議,海洋溢油污染發生時,國家海洋管理部門應及時向全社會至少是學術機構公布溢油量等核心數據;允許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民間力量為清污、監測工作出謀獻策和提供支持;同時,應及時發布沿海產品受影響情況,以減少社會恐慌和次生災害。
為避免重蹈康菲溢油事故覆轍,在海上油氣開發戰略調整上,蕭漢強還指出“渤海灣不能進行掠奪式、破壞性的強化開采方式。”因為,渤海海域地質油藏特點就是構造破碎、斷裂發育、油藏復雜,渤海灣是我國近海四大海域生態環境最脆弱的海區,部分地區由于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十分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