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實現能源結構優化調整是我國當前及今后相當長時期內能源戰略的重點。“
十二五”規劃進一步明確了未來五年發展目標,即非
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1.4%,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
風能、太陽能等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有關規劃,2015年我國
風電裝機規模將超過9000萬千瓦,2020年將達到1.5億千瓦以上,2020年太陽能發電規模將實現2000萬千瓦,任務十分艱巨。
能源資源稟賦決定了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著特殊困難。以風電為例,我國風能資源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區,遠離中東部負荷中心。風能資源豐富地區大多處于電網末端,網架結構薄弱。由于風電出力具有隨機性和間歇性特點,要求電力系統具備充足的調峰能力。與國外油電和氣電比例較大不同,我國現有電源結構以煤電為主,而且北方熱電聯產機組比重較大,運行靈活的油氣機組及抽水蓄能電站規模較小。特別是在我國“三北”地區,風能資源豐富期與枯水期、供熱期重合,系統調峰容量受到限制,電網運行難度增加。
可再生能源與電力系統協調發展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筆者認為實現二者的協調發展,須把握好三個關鍵詞:“友好型”“綜合解決策略”“利益格局重構”。
“友好型”是雙向的,既包括可再生能源對電力系統的友好,也包括電力系統對可再生能源的友好。“友好型”可再生能源是指電源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改善運行及控制 能力,提高出力預測水平。“友好型”電力系統,側重點一是在于更加靈活、可控的發電技術組合,二是具備充裕的輸電能力和調度能力,建設更堅強、更智能電網,以及更靈活、可靠的電力系統,提高對間歇性可再生能源的包容性。
“綜合解決策略”強調技術策略和管理策略并重,強調激勵性政策措施和嚴格的管理要求并重,以及強調多元化的技術策略和管理策略到位。當前特別要注重“協調”,實現發展規模及布局與電網和電源建設發展統一規劃、統籌安排,項目核準及建設進度安排要銜接,階段性規劃目標和年度發展規模要均衡。總之,促進可再生能源與整個能源系統的可持續發展必須打好“組合拳”。
“利益格局重構”實際上是一個政策調整的問題,重點強調在大規模可再生能源接入電力系統的情況下,必須要充分考慮常規電源以及電網成本變化問題。比如,政府在核定常規電站的標桿電價時,要分析和考慮常規電站為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讓路和提供備用的問題,否則勢必會影響常規電源投資者的合理收益,從而影響投資者的積極性。同時,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并網必然導致系統運行成本上升,最終會由消費者承擔,這也是利益格局重構的重要內容。
電網是能源資源優化配置平臺,也是可再生能源電力送出及消納的重要物理載體。電網企業應高度重視風電等
新能源并網發電與消納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下面三方面努力來提升電網建設和運行水平。
一是積極推進堅強智能電網建設。按照“建設大基地、融入大電網”的風電發展思路,國家電網公司規劃建設特高壓交直流輸電線路,提高省級電網及區域電網之間的互聯水平,以實現風電在更大電網范圍內消納。
同時,加強電網智能化技術的研發與應用,提高電網對間歇性可再生能源出力波動性的容納能力,實現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友好接入和協調控制。
二是加強抽水蓄能電站的規劃與建設。國家電網公司根據國家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基地規劃布局,進一步開展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按照距離負荷近、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指標優越的原則,全面系統地開展站址選點工作。提前做好項目儲備,確保抽水蓄能建設規劃的實施。到2020年,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內抽水蓄能裝機將超過4000萬千瓦,基本滿足系統調峰需求和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需要。
三是嚴格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調度政策。全面推廣風電功率預測系統,科學合理安排電網運行方式,做好次日發電計劃安排。同時,深挖系統調峰潛力,力爭實現更長時間范圍內的開機方式優化,形成科學的開停機計劃、備用計劃,提升電網運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電力系統消納風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