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9日,日本經濟產業省資源能源廳宣布實施了新的
石油儲備計劃,擬在目前國家儲備90天的基礎上再增加40%,達到l20天至130天,使石油儲備提高到7000萬千升。按此新計劃,日本將從下一年度開始逐步增加石油儲備。同時,相應調整了民間石油企業義務儲備,從目前的70天減少至60天到65天。這樣,國家與民間石油儲備總量將比目前的石油儲備量高出20%,最高達到195天。按目前的石
油價格換算,新石油儲備將耗資1萬億日元,日本政府擬動用“石油特別賬戶”融資購買。
日本是石油儲備較為健全和完善的國家,儲存方式呈多元化。主要特點是:統一管理,以國家為主,民間為輔;陸地為主,海上為輔。根據1975年開始實施的《石油儲備法》,日本石油儲備統一由經濟產業省負責。具體由“日本石油公團”承擔國家石油儲備基地的建設任務。日本政府還與民間石油經銷企業合資設立了國家石油儲備公司,專門從事相關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民間儲備的石油則保存在各石油加工廠和銷售網點,經產省不定期地進行抽查。經過20多年的努力,到1996年,日本建成了10個國家石油儲備基地,還從民間租借了21個石油儲備設施。
日本政府的石油儲備基地主要設在南方的九州地區,儲量占全國的42%。石油儲備的方式主要有海上油罐方式、半地上油罐和地下巖洞
油庫方式等。絕大部分的石油儲備是在陸地(地面、地下或半地上),但其海上石油儲備在世界上獨具特色。日本目前有2個海上國家石油儲備基地,位于九州長崎縣的上五島儲備基地,是世界上第一個海上油罐儲備基地,儲存能力為440萬立方米;白島儲備基地的儲存能力為560萬立方米,兩者共計1000萬立方米。“石油儲備人工浮島”也是別具一格,它成本低(與陸地相比可節約成本20%左右),不僅可作為石油儲備基地,甚至在處理福島
核電站事故時還被用作污水臨時存放設施。日本還擬向正制訂能源儲備建設計劃的新加坡、印尼等國推銷“石油儲備人工浮島”設施。此外,日本還擬在國外參與石油儲備。有報道稱,針對越南政府制定的220萬噸石油儲備計劃,日本三菱重工和日揮等企業正聯手爭取該項目,日本政府擬提供低息日元貸款,從資金面給予支持。
日本從伊朗進口的原油占其進口總量約一成。近5年來,日本從伊朗進口原油量平均每年遞減約11%。一旦發生沖突,勢必影響到約9成的原油進口,日本將不得不動用
原油儲備。盡管目前日本還沒有明確表態,也沒有透露具體數字,但為了配合美國制裁伊朗,日本將計劃減少從伊朗進口原油的數量,即與上年比減少15%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