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8月,日本卡車司機工會成員在東京街頭舉行游行,抗議油價上漲
當時日本政府也曾試圖通過財政補貼,控制國內油價,設立內外油價防火墻。但油價管制反而引發了相關產品稀缺,甚至一度引發衛生紙、洗滌劑等生活用品脫銷。在日本作家黑木亮的小說《石油戰》中,主人公是染織業老板的兒子,就是因經歷了石油危機中染織業的大批倒閉,才投身日本的石油公司,進行全球的收購擴張。
石油危機使得政府對能源安全問題越來越重視,采取了加強
石油儲備、開展石油外交、全社會節約能耗、大力發展替代能源等多種政策以減少日本對石油的依賴。
日本政府發現,對石油的過高依賴造成了本國經濟的脆弱性,而且試圖通過財政補貼、控制國內油價等管制方式,無法根本解決石油危機,反而使整體經濟陷入惡性循環。由此,日本迅速調整了對策思路,著手國內國外兩方面的能源政策改革。
于是,日本政府一方面逐步放松
成品油管制,確保油價壓力能有序、順暢地向企業和消費者轉移,使油價成為逼迫企業進行技術升級、開展節能降耗、增強消費者節約意識的基本經濟機制。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則下決心調整國內產業結構,抑制和淘汰高耗能產業,制定苛刻的節能和環保標準,引導和逼迫企業降低能耗。
日本借助石油危機完成了一次重要的產業轉型。這次轉型影響深遠,對于生成今天現代化的日本,則至關重要,進而也改變了世界經濟的格局。
石油危機前,重化工業、
鋼鐵、造船等高能耗產業是日本的經濟支柱。日本政府抑制和淘汰高耗能產業,制定苛刻的節能和環保標準,引導和逼迫企業降低能耗。同時,政府通過油價改革調整企業結構向知識、技術密集型產業發展,提出“技術立國”的口號,帶來日本的新技術革命,產業向
新能源、新材料、通訊、生命科學、微電子等方向發展。“綜合性創造”成為日本企業獨特的競爭力,培育出索尼、豐田、東芝等全球性大公司,“日本制造”也成為搶手貨。
1998年,日本政府修改實施的《節約能源法》要求企業單位能耗每年遞減1%,建筑、汽車、家電和電子產品達不到相關標準一律不得上市。過去30年來,日本每單位GDP的原油消耗下降了近一半,比國際能源機構成員國的平均值低40%。同時,日本政府還大力推動開發使用新能源技術,力爭到本世紀30年代,將國內石油占能源消費的比例降至40%。
到21世紀初,日本的單位GDP能耗指數就降低到92.2,而同期美國高達254.1,約為日本的2.8倍;同時,日本的石油依存度下降到69,為1973年的2/3,2006年進一步下降到41,不到1973年的一半;它的石油進口金額占名義GDP的比例,由1980年的50%下降到2003年的1%。
更重要的是,借用電子技術的創新,實現精細化生產,大大降低了日本產品的能耗,提高了日本經濟的“油價抵抗力”。產業轉型的結果,使日本企業提早結束了“大規模生產,大規模消費”的時代,進入了“減量經營、精細化生產”的階段;日本的產品也實現了由“重大厚長”到“短小輕薄”的轉變。在這個意義上,戰后日本的大國崛起與石油政策的轉變具有重要的關系。
石油儲備的雙保險
石油作為現代工業的“血液”,具有天然的重要地位。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法國總統克里蒙梭寫信給美國總統威爾遜請求緊急援助。他在信中說:“一滴石油就是一滴血。”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機爆發后,日本更是以這句話為口號,由三木武夫副首相親赴中東各國開展所謂的“石油乞討”的外交活動。
縱觀日本石油政策改革,在管制放松與市場化原則逐步確立過程中,建立石油儲備具有基礎性的意義。雄厚的石油儲備為油價市場化與開放競爭提供了前提條件。目前,日本的官民石油儲備總計為半年左右。
日本的石油儲備最早是從民間開始,并得到了政府的資助。
20世紀60年代初,日本已經建立以石油為中心的能源體系,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所占的比例接近60%。為了維持正常生產和消費,必須建立起一定規模的石油儲備。依據當時國內的煉油能力,日本的煉油商提出并建立全國45天的石油儲備規模,用以維持生產和消費。
60年代中期以后,石油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進一步攀升,很快超過65%,而進口國又高度集中在中東。1967年的中東戰爭給日本敲響必須進一步增加石油儲備的警鐘。從1968年起,由日本政府支持的增加石油儲備的計劃開始啟動。至1972年,日本民間公司的石油儲備規模已達到了52天,此后仍穩步增加。日本文化中對能源的危機意識,使石油儲備的進展非常迅速。也是在1972年,日本政府提出在今后3年內,石油儲備每年增加5天,達到60天的石油儲備量。
此后,1975~1979年,石油儲備規模又從60天擴大到90天。第一次石油危機后的1974年,國際能源機構提出,各成員國必須承擔石油儲備的義務,即保有相當于上一年90天凈進口量的石油儲備。根據這一規定,日本政府在原來60天儲備規模的基礎上,又制定了每年繼續增加5天的儲備量來擴大規模,到1979年底順利實現了90天的儲備目標。
第二次石油危機期間,日本政府認識到只有90天的民間石油儲備是遠遠不夠的,但私營公司進一步擴大石油儲備又面臨資金等困難。于是通產省決定,由日本國家石油公團建立國家石油儲備。國家隊開始進場,國家石油儲備形成了官方和民間的雙保險。
1978年的官方儲備規模僅為7天,此后逐步擴大,至1998年提高到了85天,實現了90天即3000萬千升的國家儲備目標。1989年日本通產省進一步提出國家儲備達到5000萬千升的計劃,即國際能源機構規定的90天儲備量的要求;同時有計劃地降低民間儲備的規模,最終將民間儲備降低到70天的水平。
1996年,隨著最后一個國家石油儲備基地的竣工,日本已全面實現國家新的儲備目標。1999年,國家
原油儲備已達到5000萬千升,即85天的消費量水平;民間儲備達到4256萬千升的消費水平,即76天的消費量。國家儲備超過了民間儲備,兩者合計達到了161天的消費量水平,遠遠超過國際能源機構所規定的目標,同時也建立了具有日本特色的官民一體的石油儲備體系。到2006年,日本國家石油儲備規模為93天,民間儲備規模為79天,合計為172天。
也就是說,如果失去了外部石油供應,日本官方與民間的石油儲備依舊可以維持國家半年的生產消費。與日本相比較,中國到2010年才建成相當于30天進口量的石油儲備規模,速度與規模都相差甚遠。
為了制定統一的能源政策,1965年日本成立了能源顧問委員會。1975年該委員會提出:隨著石油儲備水平的不斷擴大,需要占用大量資金,政府應給予財政和資金的支持,以保證石油儲備的順利進行。
從1978年起,日本開始征收石油稅,對原油、各種石油產品、石油氣以及液化天然氣征稅,此項收入幾乎全部作為石油儲備基金,打入專門賬戶。此外,政府還采取了財政、投資和貸款的措施,來保證石油儲備計劃的落實。其主要是通過政府和國家信貸部門籌集各種公共基金。近年來,這些投資和貸款每年都在7000億日元以上。
日本政府對于民間企業的石油儲備也給予了特定扶助。包括優惠的資金支持:國家的石油工團提供低息貸款,以購買儲備所需的石油;由日本開發銀行和沖繩振興開發金融公庫提供低息貸款,作為建設款項;允許石油儲備設施加快折舊。
日本民間儲備并沒有將生產性庫存與義務儲備截然分開實施。民間儲備只要求量,并不要求儲備種類及儲備方式。日本石油儲備動用的權力歸經濟產業省大臣,在國內石油供應短缺或中斷的情況下,首先考慮需求抑制,其次才是動用民間儲備,最后才是動用國家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