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加強進口促進對外貿易
平衡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發 〔2012〕 15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進一步加強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對于統籌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緩解資源環境瓶頸壓力,加快科技進步和創新,改善居民消費水平,減少貿易 摩擦,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這是實現科學發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對外貿易的基本任務。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在保持出口穩定增長的同時,更加重視進口,適當擴大進口規模,促進對外貿易基本平衡,實現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進口與出口協調發展,促進對外貿易基本平衡,保持進出口穩定增長。堅持進口與國內產業協調發展,促進產業升級,維護產業安全。堅持進 口與擴大內需相結合,推動內外貿一體化,促進擴大消費。堅持進口與“走出去”相結合,拓寬進口渠道,保障穩定供應。堅持市場機制與政策引導相結合,充分發 揮市場主體作用,完善促進公平競爭的制度和政策。
(三)主要任務。進一步優化進口商品結構,穩定和引導大宗商品進口,積極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進口,適度擴大消費品進口。進一步優 化進口國別和地區結構,在符合多邊貿易規則的條件下,鼓勵自最不發達國家進口,擴大自發展中國家進口,拓展自發達國家進口。進一步優化進口貿易結構,鼓勵 開展直接貿易,增強穩定進口的能力,支持具備條件的國內企業“走出去”。
二、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
(四)調整部分商品進口關稅。根據國內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暫定稅率的方式,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的進口關稅,適當降低部分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用 品進口關稅,適時調整部分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進口關稅,重點降低初級能源原材料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所需的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關鍵零部件 的進口關稅。繼續落實對自最不發達國家部分商品進口零關稅待遇,加快降稅進程,進一步擴大零關稅商品范圍;結合自由貿易區降稅安排,引導企業擴大從自由貿 易區成員方的進口。
(五)增加進口促進資金規模。在現有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基礎上,增加安排進口促進支持資金。為國家鼓勵類產品的進口提供貼息支持,適時調整貼息產品支持范圍。支持各類商務平臺拓展進口功能,鼓勵開展各類進口促進等公共服務。繼續加大對自發展中國家進口支持力度。
三、加強和改善金融服務
(六)提供多元化融資便利。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條件的進口合理信貸需求,積極提供信貸支持。鼓勵商業銀行開展進口信貸業務,支持先進技術設備、關鍵 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進口。鼓勵政策性銀行在業務范圍內支持高新技術產品和資源類商品進口。進一步拓寬進口企業融資渠道,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 行股票、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擴大直接融資。研究完善戰略資源國家儲備體系,支持和鼓勵企業建立商業儲備。
(七)完善進口信用保險體系和貿易結算制度。鼓勵商業保險公司根據企業需要,研究開展進口信用保險業務,推出有利于擴大進口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降低企業進 口風險。加強和改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工作,便利、規范銀行和企業開展進口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進一步推進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為企業貿易外匯收支 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研究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匯便利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