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部隊
加油站的人員勾結(jié),買來假軍牌,掛在改造裝有大容量油罐的車上,屢次進入部隊加油站加油后倒賣給“黑車”司機,不到一年時間獲利2萬余元。昨天,獨辟蹊徑賺錢的郭某涉嫌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受審,兩名為他提供便利的加油站工作人員也受到了嚴厲的處罰。
倒賣汽油賺差價
昨天上午,取保候?qū)彽墓唱氉砸蝗藖淼椒ㄔ菏軐彙8鶕?jù)檢察機關(guān)指控,2010年4月以來,被告人郭某先后使用從他人處獲得的開頭為軍V及北K軍用車輛號牌兩副,懸掛于白色金杯車和黑色紅旗車上使用,進入位于香山附近的一家軍隊加油站,非法從事倒賣軍用汽油的活動,獲利2萬余元人民幣。
“我認罪。”不善言辭的郭某都是簡單回答法官的提問。由于郭某對罪名認可,公訴人出示了主要證據(jù),認為郭某累計使用兩副車牌達一年以上,情節(jié)特別嚴重,建議法院在3到7年之間量刑。郭某對此沒有異議。在最后陳述時,郭某表示自己沒文化,不清楚掛軍牌的危害性,“我平時從來不掛,只是去加油時用一下”。
法官并未當(dāng)庭宣判。
改裝紅旗可裝200升
郭某交代,他一直以開“黑車”為生,2010年的一天,他開車送一位在軍隊加油站工作的班長,“他介紹我到軍隊加油站加油,比外面便宜1.5元”。由于
油價一直很高,郭某加了一段時間汽油之后,想到了利用倒賣汽油賺取差價的辦法。
郭某買了一輛金杯車,將車內(nèi)的后座都拆掉,焊了兩個鐵罐子,后又買了一輛紅旗車,也同樣進行改造,“一次可以裝200升汽油”。此時他認識的班長已經(jīng)調(diào)走,在該班長的介紹下,他認識了玉泉山加油站的一名工作人員,不定期前去加油。雖然加油槍都是伸向油箱,但最終流入的都是鐵罐里,有時郭某一天就能加700升汽油。
將汽油運回暫住地后,郭某將汽油灌入31升大小的標準油桶里,以195元的價格賣給村里的“黑車”司機等人。“我加油是5.5元/升,外賣約6.1元/升,能賺0.6元錢”。去年3月18日,郭某在家里賣油時被人匿名舉報,民警到場將其抓獲,他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
加油站站長被處理
在郭某到軍隊加油站加油的過程中,加油站工作人員吳某給他提供了關(guān)鍵的幫助。按照規(guī)定,除了必須給軍車加油外,還要有加油卡和識別碼。郭某說,他在香山的一處公廁里看到一個辦假證的電話,于是花600元訂購了兩副軍牌,號碼都是自己隨意編寫的。根據(jù)軍方鑒定,兩副車牌都是假的,為連級部隊的車牌。
有了車牌,郭某就可以方便進入加油站,他和吳某有兩種結(jié)算方式,一是吳某為其刷卡加油,加滿后到加油站外的綠地里郭某支付現(xiàn)金,另一種方式是他事先給吳某一半的錢,吳某給他加油卡和識別碼,加完油后再支付吳某另一半油錢。
為了和吳某長期合作,郭某平時送些電話充值卡、香煙、水果等小禮物,吳某則向站長說些好話,讓郭某的“生意”一直做了下來。郭某被抓后,吳某和站長也因縱容地方人員屢次違規(guī)加油,破壞部隊油料管理秩序,受到嚴厲的黨紀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