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于2011年7月10日宣布將推行碳價計劃,這一碳價計劃將成為新的清潔能源計劃的核心元素。
由于能源部門的排放密集,澳大利亞的人均CO2排放量高于美國 。
澳大利亞政府已擬訂法規,定于2011年下半年將獲議會通過執行碳價機制。
在前三年,碳價將固定,執行排放權交易計劃至2015年。在固定碳價的階段,從2012年7月1日起,碳價將開始為23澳元(24.75美元)/噸,年提高2.5%。從2015年7月1日起,碳價將由市場掌控。到2020年,這將可望使每年的排放量減少約1.6億噸。
碳價機制將涵蓋“京都議定書”規定的六種溫室氣體中的四種: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及來自制鋁行業的全氟化碳排放。
碳價將不適用于家庭的運輸燃料、輕型車業務運輸以及農業、林業和漁業等行業使用的越野用途的燃料。此外,在以后的時間內,政府將尋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建立有關重型道路行駛用液體燃料的碳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