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石油高管薪酬超百萬 不能單從業績評判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北京師范大學最新發布的一份"2011中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指數報告"顯示,2007年以來中石油高管人均薪酬都接近百萬,去年更是超過了110萬,而同時企業的實際營業利潤率高的時候不到9%,低的時候甚至虧損超過7%。報告中說,鑒于公司的實際業績,中石油高管薪酬存在嚴重的激勵過度。
報告稱中石油高管薪酬嚴重激勵過度
報告中稱,國有絕對控股公司,尤其是國有壟斷上市公司的高營業收入并非完全是高管努力的結果,更多來自國家賦予的壟斷優勢,所以不能以企業名義業績為依據,而應該按照實際企業業績評價高管薪酬。
這份報告舉例說,2007年到2010年,中石油能以超低價格租到工業用地,使中石油僅以20億元得到11.45億平方米土地使用權;由于國家征收資源稅力度不夠,使中石油以較低成本獲得原油和天然氣;由于石油企業對國家有很強的談判能力,使得中石油產品價格遠遠高于世界其他國家的價格水平,由于差別化的貸款利率,使中石油能夠以低于市場貸款利率的成本進行融資。
除此之外,中石油還連續4年獲得政府的高額補貼。報告認為,這些因素使得扣除壟斷優勢后,中石油的實際企業業績也就是營業利潤大幅降低。以2010年為例,中石油名義營業利潤是一千九百多萬元,扣除土地等各種租金后,實際利潤不到四百億元,只有名義利潤的兩成不到。因此,報告認為"中石油高管薪酬嚴重激勵過度"。
黃群慧:不能簡單從業績直接判斷是否激勵過度
中石油高管百萬薪酬算不算激勵過度?央企高管薪酬虛高的現象該如何監管?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中國企業管理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黃群慧先生薪酬問題是積極復雜的,從綜合方面考慮無法直接判斷是否“激勵過度”。
黃群慧:從報告本身來看,它是說相對中石油本身的業績,由于他處于壟斷地位獲得的薪酬來說,他認為是相對于這種情況的激勵過度。從他本身報告的邏輯來說,單從這一條線來看是可以這樣認為,但是因為薪酬問題決定的因素是很復雜的,不能光僅僅從業績,從利潤,包括他的指標是營業利潤率來考慮。
薪酬問題的影響包括企業的規模,包括所說的行業,包括所說的區域都會對企業的需求有影響,這種多因素的影響可能使薪酬決定出來,說它是過度不過度看起來非常復雜。如果從他報告本身來說,只是相對于他單純的營業利潤率,包括又考慮到他的壟斷地位,從這兩個角度來說,他認為是激勵過度是合乎邏輯的。
但是如果考慮到中石油的規模,考慮到行業的特性,包括考慮到區域,像北京地區的上流公司年薪,高管平均80萬,所以相比來說中石油也是在這個水平,是不是激勵過度呢?如果考慮到綜合因素就很復雜了,沒辦法是一個直接的判斷說是激勵過度還是不過度。可能這個問題大家主要議論過度不過度,其實背后主要關注的是國企相關的利潤。
黃群慧:央企業績取得是多方面因素綜合結果
關于央企高管的薪酬到底是如何界定,黃慧群認為不能直接和企業真實業績劃等號。
黃群慧:現在關于央企的業績的來源有很多說法。一方面有他的競爭努力的結果,也有他行業本身的壟斷的地位。再一個也和行業本身的景氣有關,所以這種業績的取得是多方面的因素的。他的薪酬本身,我剛才談到了影響因素很多,除了和業績有關,肯定和它的規模在擴大有關,跟行業的特性也有關,因為他是大公司,在不同地區的差異也是有關的,所以說影響力是非常復雜的。
黃慧群說,我們國家目前的國企真正的賺錢的能力整體來說逐步提高。
黃群慧:應該說我們國有企業整個的利潤,現在從2003年以來整體從總額上是逐漸的提高的,現在都上了萬億。當然這里頭需要和你的資產、和你的其他的各個指標去來比較,包括你的營業額、營業利潤率、資產利率,總體上還是在提高的。
國務院國有資產委員會的副主任邵寧最近也透露出一個觀點說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將會使得國企向兩個方向集中,公益型國企和競爭型的國企。黃慧群對此觀點表示贊同,分類有利于薪酬分配。
黃群慧:我覺得這種分類確實是很有必要的,而且未來這種改革也是一個改革的方向。因為國有企業現在一個根本的問題是在于他的使命沒有進一步來明確,說這家企業是國家來設立他是為了讓他在競爭中賺錢,還是為了承擔相應的政府目標。如果這樣分為公益類的和競爭類的,那就明確哪家使命,你是來賺錢的,你是來相應的去承擔政策使命目標的,是公益的。
那么如果這樣的話,每個薪酬決定的原則就完全不一樣了,如果是公益的,那你就不能說我直接和我的利潤率去掛鉤,不能說直接和我的營業狀況去掛鉤,應該和你完成的政策目標和完成的工作目標去掛鉤。相反如果是競爭性的,那我可以在我的行業里,在我的競爭過程中取得的業績是可以直接相掛鉤的,就是和一般的市場競爭的企業的薪酬的決定原則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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