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發布淺層地熱能開放利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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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03 來源:中國能源網 關注度:0]
摘要:
淺層地熱能資源是一種可再生、環保、清潔的新型能源。天津地處華北平原北部,平原區1萬多平方公里范圍內覆蓋有200米以上的松散沉積層,淺層地熱能量非常豐富,具有明顯的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優勢。據了解,天津淺層地熱能資源的開發利用,扣除因開采...
淺層地熱能資源是一種可再生、環保、清潔的新型能源。天津地處華北平原北部,平原區1萬多平方公里范圍內覆蓋有200米以上的松散沉積層,淺層地熱能量非常豐富,具有明顯的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優勢。據了解,天津淺層地熱能資源的開發利用,扣除因開采造成的能源消耗,每年可節約標準煤4480萬噸,減少向大氣中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煤灰等污染物1.17億噸,減少環境治理費15.32億元。
2010年1月中國地質調查局下達《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項目任務書。項目組在薊縣山前斷裂以南平原區11250平方公里范圍展開調查,其中在濱海新區、中心城區、新四區等11個重點調查區完成88個勘察孔的施工、取樣工作和62組現場熱響應試驗。調查確定天津市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工程共174個,供熱制冷面積約為295萬平方米。
11年3月,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和天津市國土房管局聯合組織專家對《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成果進行評審,肯定了規劃工作隊推動全國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的重要意義。
據有關媒體報道,天津市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了天津市國土房管局《關于加快推進我市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意見》指出,未來四年,天津市將有更多學校、醫院、酒店、商場及居民住宅利用淺層地熱滿足供熱或制冷的需求。到2015年,全市開發利用淺層地熱供暖(制冷)面積將達到2000萬平方米,較“
十一五”末增加1650萬平方米。
根據《意見》內容,天津市將按照優先發展公共建筑項目、適度發展民用住宅項目的原則,在開發利用適宜區范圍內的各類開發區、園區以及新城、新家園、示范鎮等基礎設施建設中,優先選擇淺層地熱能滿足公共建筑的供熱(制冷)需求。選擇不同建筑類型、不同利用方式的項目作為示范工程,取得經驗后加以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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