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國際石油污染訴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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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03 來源:國際石油網 關注度:0]
摘要:
2010年墨西哥灣漏油案
美國政府起訴英國石油公司等9家與墨西哥灣漏油關聯的公司,并提出180億美元的罰款金額。美國各州受英國石油公司漏油侵害的企業和個人提起了10萬人為原告的眾多集體訴訟,聯邦法庭將其整合為大約300個訴訟...
2010年墨西哥灣漏油案
美國政府起訴
英國石油公司等9家與墨西哥灣漏油關聯的公司,并提出180億美元的罰款金額。美國各州受英國石油公司漏油侵害的企業和個人提起了10萬人為原告的眾多集體訴訟,聯邦法庭將其整合為大約300個訴訟,英國公司賠付受害人78億美金。
2011年巴西漏油案
巴西政府對
雪佛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索賠數額110億美元,漏油量為3000桶(中國公布的渤海灣漏油量是3400桶,賠付30億人民幣)。
2001年尼日利亞石油污染案
英國
殼牌公司在非洲的尼日爾河流域開采石油,造成污染,尼日利亞奧戈尼地區人民委托律師在英國跨國索賠,英國法院判決殼牌公司賠償并負擔該地區環境恢復長期的治污費用 (聯合國環境署評定為30年)。
2007年阿丘爾人訴西方石油公司案
25名南美洲秘魯阿丘爾人,在“地球權益國際”組織和美國律師的幫助下,根據美國普通法(即判例法)和外國人侵權法的規定,對在秘魯開采石油的美國西方石油公司及其秘魯子公司提起侵權訴訟。美國西方石油公司提出了“不方便法院”的管轄異議,要求美國法院裁定該案退回到秘魯審理。2008年4月,美國一審法院作出裁定,此案應在秘魯起訴。原告秘魯阿丘爾人在美國提起上訴。2010年12月6日,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撤銷一審法院裁定,確定此案在洛杉磯法院受理該訴訟。目前,秘魯阿丘爾人訴美國西方石油公司案正在美國一審法院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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