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巨頭何以成了環境違法“釘子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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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27 來源:中國能源網 關注度:0]
摘要: 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督察組日前在檢查時發現,中石化的煉油企業成了環境違法行為或安全隱患的重災區。
中央企業本應做遵守環保法規的表率,但中石化位于廣東的三家企業,卻成了環境污染的帶頭大哥,并且拒不執行環保廳的整改措施,理直氣壯地充當環...
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督察組日前在檢查時發現,
中石化的煉油企業成了環境違法行為或安全隱患的重災區。
中央企業本應做遵守環保法規的表率,但中石化位于廣東的三家企業,卻成了環境污染的“帶頭大哥”,并且拒不執行環保廳的整改措施,理直氣壯地充當環境違法的“釘子戶”。顯然,央企身份不僅成為他們環境違法的盾牌,而且也成為他們藐視環保執法乃至要挾地方政府的資本。
對于轄區內的央企,地方政府的心情往往很復雜:一方面希望央企帶動本地經濟增長,解決本地人員就業,因而引進央企成為不少地方“招商引資”的重頭戲;另一方面,央企家大、業大、脾氣大,地方政府不便管、不好管、管不了,因而要么巴結袒護,要么睜只眼閉只眼,像廣東省環保廳環境監察局局長周全這樣公開怒斥央企的地方官員,實在少見。
其實,石油巨頭何止要挾地方政府。他們動不動就鬧“油荒”,以“逼宮”的方式要求漲價,這何嘗不是綁架國民經濟和百姓需求;他們不僅壟斷原油開采、進口和
成品油批發,而且在成品油零售環節進行壟斷擴張,這何嘗不是以壟斷要挾廣大消費者。
顯然,正是壟斷特權讓石油巨頭有了四處要挾的資本和底氣。按理說,石油巨頭的壟斷特權是政府賦予的,他們本該聽從政府指令,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但實際情況是,當他們依靠壟斷特權做大做強,真的成了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特殊國企”后,就有了與地方政府討價還價的底氣,有了違法違規的膽量,有了四處要挾的資本這就像一些官員,手里的權力本來是民眾賦予的,但當他們擁有“絕對權力”后,民眾便難以去約束、監督他們。
眾所周知,要讓官員聽命于民眾,根本辦法是賦予他們更小的權力;同理,要讓石油巨頭聽從政府指令,遵守法律法規,根本辦法就是削減乃至收回其壟斷特權,打破石油行業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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