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來一些城市的霧霾天氣讓公眾飽受其苦。對“我國油品不達標加重霧霾天氣”一說,全國政協委員、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表示,我們生活在大城市中車多,所以感覺到污染大部分來自汽車尾氣,其實最大的罪魁是煤炭。即便某個城市汽油標準再高,如果周邊城市有幾個煉鋼廠,再加上煤炭和水泥項目,那就前功盡棄了。同時,他還強調,中國的標準和歐美國家的標準是一致的。
“標準一致”就高枕無憂嘍?實際情況咋樣?對一些掌握話語權的企業也好、協會也罷,標準是“可以有”,執行有時卻“真沒有”啊。可見,把保證產品質量的責任推給“標準”,難免壓得“標準”扭曲。
何況,我們在談油品質量,用斗轉星移把污染責任一股腦推給煤炭行業,未免不夠厚道吧。
不錯,在我國的能源結構中,70%靠燒煤獲得,所以從全國環境治理來說,當務之急應是煤炭排放治理。但治煤并不耽誤治油啊,自己責任沒說清楚,先踅摸個“背黑鍋的”,怕是一些國企在應對“負面”的一貫做派。歸根結底,就是企業責任缺失。
一個企業,不管大小,缺什么都不能缺少社會責任。不管是制度層面的職業道德,還是精神層面的公序良俗,都要恪守一個準則。尤其是我們的一些國有企業,不能在向國家要政策、要補貼的時候,只強調“國有”兩個字;而等到要企業多花錢去保障公共利益的時候,就只強調后兩個字“企業”。現在很多企業愿意宣傳自己有社會責任,但企業盡社會責任,不只是花點錢去種樹,不只是在出現災難的時候去捐款,更要看在自己日常經營鏈條上,充分承擔起責任,不貪功,不諉過。“還有比我更差的”這種態度本身就不負責,盡管他自己習以為常。一旦這種情緒跨行業傳遞事實確已如此,那我們最后去“賴”誰!
標準也好,法律法規也罷,往往是在社會問題演進到一定程度之后產生的,具有滯后性。這種約束,是最后底線。負責任的企業,應當流淌著“道德血液”。現代社會,人們對企業道德的期望越來越高。近年,許多知名的跨國企業不斷地進行“道德革命”,推出了“綠色伙伴計劃”“環保獎”等等,均受到輿論好評。以種種理由為自己產品存在的問題開脫,不僅難逃道義譴責,而且會影響行業生存和發展。
空氣污染“十面霾伏”,已經嚴重影響到公眾健康和社會發展,這時候需要我們擔負起責任,整肅好自身的問題,而不是向下看齊。煤炭有煤炭的問題,當然要治理,但成品油問題也沒跑兒。昨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在北京舉行記者會。被問及國內成品油價的問題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表示,新的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或將縮短調整周期,并取消4%的幅度要求,使油價定價機制更加靈活,更能適應國際市場的變動。我們希望在大刀闊斧“調價”的同時,能在重建企業道德的路上“邁步從頭越”,這樣,“十面霾伏”之類才會成為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