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煉油國。但是,隨著石油煉制工業原油加工量的不斷增加和原油品質的劣質化,導致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區域性大氣、水污染問題日趨明顯。為統一規范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環保部制定了相關標準,現該標準正在公開征求意見。
環保部在近日發布《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編制說明表示,目前我國的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已從2000年的2.76億噸增加到 2012年的5.75億噸,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煉油國。截至2012年年底,我國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為5.75億噸/年,較2011年增加3500 萬噸/年,同比增加6.5%.同時,隨著中外合資大煉廠項目的投產,外資在華的煉油權益能力將大幅上升。
編制說明透露,由于近十年石油煉制工業規模的發展主要是保障國民經濟需求的滿足供給型發展,在煉油企業總體加工流程上與國外先進水平差距較大,生產清潔產品的二次加工生產裝置的能力相對較小。車用汽油、車用柴油質量與先進水平相差較多。中國石油所屬煉油企業在1999年重組前多數歸中國石化總公司管理,其清潔生產水平與現中石化企業相差不大;中海油是新建煉油企業,其清潔生產水平可以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延長集團煉油企業水平相對較差;總體來講,加氫裂化、加氫處理占比較低,車用燃料中烯烴、芳烴比例較高。編制說明說。
環保部表示,隨著石油煉制工業原油加工量的不斷增加和原油品質的劣質化,導致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區域性大氣、水污染問題日趨明顯。長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區等城市群大氣污染呈現明顯的區域特征,揮發性有機物、SO2、NOX的污染問題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石油煉制工業較發達的遼河、海河、長江、黃河、珠江流域,渤海、黃海、東海、北部灣近海的水污染控制也趨于緊迫。
2013年9月10日,國務院發布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其中要求,石油煉制企業的催化裂化裝置要實施脫硫;在石化、有機化工等行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在石化行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改造。限時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碼頭積極開展油氣回收治理。
石油煉制工業1997年開始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1998年開始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主要控制水污染物中的pH值、石油類、 COD、揮發酚;大氣污染物中煙塵、SO2.近年來我國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不斷增加,江、河、湖、泊的富營養化,酸雨污染和有毒有害有機物的污染日益嚴重,區域性大氣、水體污染問題日趨明顯。此外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差距較大,兩標準規定的污染物種類和限值已不能滿足當前環保工作需要,制定適合石油煉制工業特點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迫在眉睫。
編制說明認為,預計到2020年經濟總量將在2000年基礎上翻兩翻。要達到中等發達國家的經濟水平,原油需求量將達到每人平均0.5噸。隨著我國石油工業的發展和原油的劣質化,預計隨著煉油企業規模和原油加工量的增加至2020年原油加工量約6.5億噸。由此可見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