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物價局:各電力公司進行電價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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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4-23 來源:中國能源網 關注度:0]
摘要: 近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根據電力體制改革的相關精神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決定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
4月21日,記者從寧夏回族...
近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根據電力體制改革的相關精神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決定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
4月21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獲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下調我區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各市、縣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國網寧夏電力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寧夏分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寧夏分公司,華能寧夏能源有限公司,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中電投寧夏能源有限公司,寧夏電力投資公司,各有關發電廠將根據下發《通知》調整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
電價實施結構調整
據了解,我區下調工商業用電價格,其中:通過寧東直流工程送山東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02分錢,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每千瓦時下調5分錢,非優待類的大工業用電價格每千瓦時下調0.8分錢。
《通知》中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保持穩定,僅取消化肥用電價格分類,我區中小化肥用電價格2015年4月20日起在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基礎上降低每千瓦時0.18元、大工業用電價格基礎上降低每千瓦時0.085元執行。2016年4月20日起,我區中小化肥用電價格按相同用電類別的一般工商業、大工業用電價格執行;其他化肥生產用電價格2015年4月20日起按相同用電類別的一般工商業、大工業用電價格執行。電價市場化或可協商電價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收費管理處易鑫說:“電價實施市場化調控,是經濟發展的趨勢,《通知》中明確規定推進電價市場化,鼓勵有條件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自愿協商確定電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電企的良性競爭”。
電價調整居民用電費用是否降低
易鑫說:“從今年2月1日起,物價局調整了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范圍和峰谷分時電價企業范圍。調整范圍每天分為高峰、平段、低谷3個時段,每個時段各為8小時。高峰時段電價按平段電價上浮40%;低谷時段電價按平段電價下浮40%;平段電價執行國家審核批復的電價,即目錄電價”。
據了解,峰谷劃分為3個時段,高峰時段:8:00~12:00、18:30~22:30,低谷時段:22:30~6:30;其余時段為平段。峰谷分時電價計算基礎不含基金和附加費,峰谷分時電價隨目錄電價的變化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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