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消息,近日,吉林省安委會印發《對癥下藥精準發力全力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必須把瓦斯綜合治理和水害防治作為首要任務,落實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
吉林全省現有煤礦157處,8個市州、23個縣(市、區)均有分布。單井核定能力平均為31萬噸,規模相對較;煤礦地質結構復雜,開采條件差,存在水、火、瓦斯、地壓、自然等方面情況,煤層均有發火傾向,大多數具有煤塵爆炸性;瓦斯、水災害事故多發,強化瓦斯綜合治理和水災害防治至關重要。
《方案》要求各產煤市縣兩級政府、安委會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認真總結分析本轄區煤礦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季節性、周期性、關聯性特征,堅持問題導向,始終在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難點問題上保持高度警惕。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保留煤礦礦井、瓦斯、水文、地質等開采條件開展專家會診,制定《關于做好煤礦安全專家會診成果運用的意見》和《吉林省煤礦停止開采和暫緩開采區劃定工作指導意見》。
突出瓦斯和水害治理,實施“一礦一策”“一面一策”、瓦斯區域治理、瓦斯日分析動態管理、瓦斯“五項指標”效果考核、安全監控系統、遠程監察等瓦斯治理措施;水害治理實現“由過程治理到源頭治理、局部治理到區域治理、井下治理到綜合治理、措施防范到工程治理”轉變。
開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優化生產布局,簡化生產系統,合理集中生產,減少采掘工作面,減人增效。
實施責任監察,制定問題、責任和整改“三個清單”,督促各煤礦企業完善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制定《副礦級以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管理辦法》和《煤礦地方監管部門監管責任制范本(責任清單)》,督促地方政府承擔屬地監管責任。強化監察執法,將瓦斯、水害等災害嚴重的礦井和工作面作為監察重點,嚴肅查處“假鉆孔、假計量、假數據、假驗證”等造假行為。
建立禁采、停采、緩采制度。禁止開發災害十分嚴重而現有技術條件無法有效治理的煤炭資源;對已生產建設的煤礦,劃定禁止開采區和暫緩開采區。
提高開辦煤礦主體門檻。凡無煤礦生產建設經驗,不得開辦煤礦;凡無開采過煤與瓦斯突出煤層或開采煤與瓦斯突出煤層10年內發生過煤與瓦斯事故的,凡無從事高瓦斯礦井建設或開采高瓦斯煤礦10年內發生過瓦斯事故的,均不得開展相關生產建設活動。嚴格控制超能力生產。
全面實行產能公告和依法依規生產承諾制度,督促煤礦嚴格按照國家新要求核定的產能和276個工作日組織生產,嚴肅查處超能力生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