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問題不能依賴企業的社會責任或者良心,只有完善的法制和嚴格的執法才能捍衛藍色的天空。
近期北京等城市連續多日的霧霾天,讓公眾開始關注中國的油品質量問題。現實的情況是,除了北京使用的油品為歐V標準,上海、南京少數幾個城市為歐IV標準外,全國大多數地區使用的是歐III標準的油。
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回應稱,企業提供的油品質量都達標,只是中國的標準不夠,只有北京推行含硫量在10ppm以下的歐Ⅴ,但全國普遍為150ppm的歐Ⅲ。
其實中國早在2011年就實施了汽油歐IV標準,只是石油企業一直沒有供應而已。而石油企業的借口正是中國的油品質量實施標準——因為這個標準有“過渡期”,汽油歐IV標準的過渡期到2013年12月31日結束,因此在此之前石油企業也可以理直氣壯地不提供合格油品。
過渡期是誰設置的呢?即便據媒體報道,在兩個油品標準制定委員會全國石油產品和潤滑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石油燃料和潤滑劑分技術委員會中分別有90.9%和 70.3%的委員來自石化系統,但最終拍板定案讓標準通過并實施的還是政府部門——即質檢總局旗下的國家標準化委員會。上述委員會委員之一,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岳欣曾公開表示,所謂“過渡期”,本質上就是空白期或者拖延期。
就此而言,責任在誰不言自明。
反觀在油品標準實施上的先進國家經驗,無不是嚴格的標準制定在先,更沒有很長的過渡期可言。據了解,日本的大氣法就規定,環保標準優先于產品標準,環境大臣確定有害物質指標,經濟產業大臣只能在此基礎上提升工業質量標準;在美國,環保署有權規定油品質量,達不到標準的油企不予登記,油品不能在市場上銷售;在歐洲,同級別的燃油標準往往要提前汽車排放標準半年至一年左右實施……
按照國外的經驗,油品升級由國家稅收、生產者和消費者三方面共同承擔,不過目前在國內只能由企業和消費者承擔,企業為最大程度縮減成本,消費者無疑就成為了最大的買單者。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歷時4年,已累計征收成品油消費稅近9000億元,但其支出情況卻無從得知。
消費稅取之于油,用在油品升級相關補貼上再合適不過,但相關政策一直沒有釋出,甚至連錢去哪兒了也無從得知,對油品升級便成了一件既無壓力、又無動力的事情。
據此前北京環保局的說法,北京霧霾天污染中,機動車占22.2%,燃煤占16.7%,揚塵占16.3%,工業占15.7%。除了與油品相關的機動車污染,其他的污染如何治理?相關部門在審批項目的時候,是否嚴格按照環保要求放行呢?如果總是出現像“神華煤制烯烴項目總投資146億元,環保不達標被罰10萬” 的情況,恐怕是在變相鼓勵污染。
在經濟快速發展中,環保已成為政府越來越重要的公共職能。法治社會,環保問題不能依賴企業的社會責任或者良心,只有完善的法制和嚴格的執法才能捍衛藍色的天空。制定于1987年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也應盡快修訂,將油品有害物質和環保指標納入環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