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精明”誤國不淺
7月20日,在印尼巴厘島舉行的東盟地區論壇系列外長會議上,中國同東盟國家討論如何落實于2002年11月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并就《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后續行動準則達成了一致的意見。這項準則的核心內容就是相關各國互不改變南沙群島的現狀。
去年7月,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在河內舉行的東盟地區論壇系列外長會議上發表聲明,強調相關各國必須以和平手段解決南海紛爭。其后,美國總統、國防部長又對這份聲明的內容給予背書,至今仍然是美國對南海紛爭的既定政策。簡言之,美國政策是立足于維持南沙群島的現狀,亦即有利于在那里捷足先登者維持既得利益,卻讓后到者處于形格勢禁的地步,只能徒呼荷荷了。
當前南海油氣資源開發是全球能源前景的一朵奇葩,相當惹人注目。去年東盟國家在南沙周邊海域開采的石油產量達5350萬噸,其中越南開采2000萬噸,文萊開采700萬噸,菲律賓開采不足5萬噸,其余都是馬來西亞開采的。
南沙周邊海域天然氣產量也相當可觀。目前天然氣年產量中,也是以馬來西亞占大頭,達1300bcf(bcf為billioncubicfeet,即十億立方英尺),超過南海天然氣總產量的半數,文萊年產天然氣270bcf,其余的則以越南產量居多數。
中國在南海油氣產量也不俗。去年中國在南海開采了1485萬噸石油、141bcf天然氣。不過,這里所說的“南海”是指中國北部灣海域和珠江口海域,是中國領海或者瀕海地區,同南沙周邊海域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既然中國已經就《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后續行動準則同東盟國家達成了一致的意見,承諾今后互不改變南沙群島的現狀,則今后南海大勢所趨就是維持現狀了。然則,中國在南勘探、開發南海油氣資源的問題上,難免會居于劣勢,只能眼睜睜看著越南、馬來西亞等國賺得盆滿缽滿了。
中國石油部門作為國家權力機構,初則沒有提出前瞻性建議,供決策層參考,繼則在談判細節上同西方石油公司“死掐”,與商機交臂失之。時至今日,終于造成迄今中國沒有在油氣資源密集的南沙海域打出一口油氣井的后果。
南海油氣開發均由西方石油公司主導。各國采取PSC(產量分成合同,ProductionSharingContract)合作開發的模式,即資源國以資源出資,外國公司負責勘探、開發并承擔風險,在收回勘探、開發成本以后,雙方再按比例分成。
至今全世界只有十來家石油公司具有在水深三百米至一千米海底開發油氣資源的能力,要在水深一千米以上海底開發油氣資源,舉世只有三、四家大公司能夠勝任。而勘探資料顯示,南海油氣資源有七成位于深海。東盟諸國既無資金又無技術設備,倘若同外國公司“死掐”,豈能開發深海油氣資源呢?只能望洋興嘆了。
越南開采南海油氣資源表現最為激進,還有個戰略盤算:如果動手遲了,讓他國捷足先登,說什么持股比例高低,無非明日黃花。假若油氣開采不出來,枉談持有全部股權,到頭來徒托空言。河內經營南海的策略起點是借助于國際石油公司,本國初始投資分文不出,卻能坐地分贓。
于是河內對外方給予優惠條件,應對方式靈活,允許外方在合資公司中持股比例很高。2000年,越南修訂了《石油法》,外方在合資公司持股可以高達80%。其底線是慷中國之慨。河內在談判策略上也是大開大合,宗旨是盡快產出油氣,這樣才能促進國家利益。
曾幾何時,越南開發南海收益占其GDP近三成,從而給予越南GDP每年增長7%以有力的支撐。利之所系,焉能不爭?無怪乎越南為了維護既得利益,決心同中國以死相搏了。
中海油同越南石油與天然氣公司相比,因應手段簡直不在一個層次。中海油成立于1982年,是中國最大的海上油氣生產商。中海油對外商提出的合作開發的條件相當苛刻,嚴守51%的控股底線,不能越雷池一步。
外商合資開發南沙深海油氣資源,在政治、經濟上要承擔相當大的風險。中海油條件如此苛刻,對外商豈有吸引力?于是,外商不屑于同中海油合作,涌向越南、馬來西亞,在南海全力開發油氣資源,短期內南海豎起1380口深海油氣井,十分紅火。越、馬坐地分贓,每天忙于數錢。
中海油對外商提出的苛刻條件,起到了“為淵驅魚,為叢驅雀”的作用,最終獲益者是越南和馬來西亞。如今中國三家石油大公司被逼花高價到中東拿服務費合同,或者在戰亂動蕩的非洲國家火中取栗,乃至斥資巨大,血本無歸。由此可見,中海油貌似精明,其實非常愚蠢;名為維護國家利益,結果誤國不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