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日趨緊張的情況下,全球液化天然氣(
LNG)的生產和貿易日趨活躍,正在成為世界油氣工業新的熱點。作為天然氣的一種形式,LNG解決了氣態天然氣不利于遠洋運輸的問題,越來越多的天然氣被液化后運送到世界各地。每一個LNG項目都包括氣田開發、液化、海上運輸、接收站(含氣化)、用戶(發電或民用)等諸多環節。這些環節緊密相聯,相互影響,必須協同建設,同步投產,因此,人們把LNG項目稱為LNG鏈,氣田開發、碼頭建設、船舶建造的周期均在3年左右。LNG運輸不同于常規的海上運輸,LNG貿易供應鏈的自身特點,照付不議的履約責任,保障安全、穩定和可靠的供應要求以及LNG運輸市場不完全競爭性等特點,都決定了貿易商將LNG海上運輸作為其貿易供應鏈中的一個管道來看待,所以稱LNG船舶為浮動的海上管道。
資料顯示,2010年,全球LNG貿易總量約為2.22億噸,占全球天然氣貿易總量的30.5%,較10年前翻了一番。全球現有營運LNG船舶361艘,總艙容約5328萬立方米;在建訂單58艘,總艙容約840萬立方米。在營運的361艘LNG船舶中,艙容在5萬立方米以下的船舶有10艘,占比2.8%;5萬~10萬立方米的船舶有14艘,占比3.9%;10萬~15萬立方米的船舶有221艘,占比61%;15萬~20萬立方米的船舶有71艘,占比20%;20萬立方米以上船舶有45艘,占比12%。在建的58艘新船中,主要為15萬~17萬立方米的船舶,船舶大型化趨勢明顯。
LNG在能源戰略中的地位
當前,國家能源戰略理念方面發生了六大轉變:從偏重保障供給為主,到科學調控能源生產和消費總量,以能源的消費調控來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從嚴重依賴
煤炭資源向綠色、多元、低碳化能源發展轉變;從過度依賴國內能源供應,向立足國內和加強國際合作轉變;從生態環境保護滯后于能源發展,向生態環境保護和能源協調發展轉變;從資源依賴型的發展模式,向科技創新驅動型的發展模式轉變;從各能源品種獨立發展向多種能源互補與系統的融合協調轉變。
中國的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石油、天然氣只占到很小的比例,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隨著國家對能源需求的不斷增長,引進LNG將對優化中國的能源結構,有效解決能源供應安全、生態環境保護的雙重問題,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十一五”期間,中國LNG進口量年均增速達到120%,2010年進口天然氣(LNG和進口管道氣)占到天然氣消費總量的16%。各級政府對LNG產業的發展越來越重視,廣東、福建、浙江、上海、江蘇、山東等地紛紛投資興建LNG項目,這些項目將最終構成一個沿海LNG接收站與輸送管網。
自1999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先后批準廣東、福建、山東、上海、浙江、江蘇、遼寧等LNG進口項目。其中,廣東LNG項目于2006年5月試運行,9月份正式運營;福建LNG項目2009年5月投入運營;上海LNG項目2009年6月投入運營;江蘇如東LNG項目2011年5月投入營運;大連LNG項目2011年11月投入營運。此外,河北、天津、珠海、汕頭、海南、北海等LNG項目也在籌劃中。通過對沿海各LNG規劃項目的實施,中國將基本形成國內天然氣資源與國外LNG資源相互補充的沿海天然氣供應體系,實現LNG產業的資源供應多元化、造船運輸自主化、區域布局合理化。
可以預見,在未來10~20年的時間內,LNG將成為中國天然氣市場的主力軍。
發展LNG船市必要性
LNG項目是“國家項目”,日本和韓國LNG項目的發展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日本政府為發展LNG項目提供貸款,給予高額的項目風險保險,并運用經濟手段,引導日本投資者在日本造船,由日本船公司負責LNG運輸。韓國政府同樣對LNG項目制定由韓國船公司承運,在韓國船廠建造LNG船的政策。
LNG貿易經過40多年的發展已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貿易模式和運輸方式。國際LNG貿易方式主要以DES(DeliveredExShip,目的港船邊交貨)或FOB(FreeOnBoard,裝運港船上交貨)為主簽署長期合同,兩者的核心差別是對運輸船舶的控制。在FOB貿易方式下,由買方負責運輸,掌控運輸船舶的控制權,而在DES貿易方式下,則由賣方負責提供運輸服務。
中國是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費國,能源安全是實現中國現代化的基本保證。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能源安全問題,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展LNG試點工作以來,對LNG運輸的認識借鑒了日本和韓國政府采取的措施,在各LNG進口項目的規劃中明確要求采用由國內買方負責運輸的FOB貿易方式,同時還要求各LNG項目“以我國航運企業為主進行LNG船舶投資和運輸管理、國內船廠承擔LNG船舶建造、國內船級社參與船級、船檢技術服務”。目前,中國LNG造船和航運市場仍處于起步階段,培育并大力發展中國LNG造船和航運市場,有利于相關產業結構調整,同時增強中國造船企業和航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LNG船運現狀與趨勢
2008年5月,由滬東中華造船建造的中國首艘LNG船“大鵬昊”首航廣東LNG項目,標志著中國LNG船運輸產業正式加入到LNG產業鏈中。當前,中國LNG船隊尚處于建設期,參與LNG船隊建設的主要是以中遠集團、招商局為主的南方LNG運輸集團和以中國海運為主的北方LNG運輸集團。
中遠集團、招商局合資成立的中國液化天然氣(控股)有限公司(CLNG)成立于2004年,截至目前,該公司的LNG船隊規模為5艘,分別是服務于廣東LNG項目的“大鵬昊”、“大鵬月”、“大鵬星”和服務于福建LNG項目的“閩榕號”、“閩鷺號”。在船舶管理方面,CLNG與
BP船務有限公司在香港合資成立中國液化天然氣船務(國際)有限公司(CLSICO),CLNG投資60%,BP船務有限公司投資40%,負責上述5艘LNG船的日常營運管理。在新船訂單方面,除了即將交船的上海洋山1艘LNG船舶外,CLNG目前還與
中海油-BG在洽談2艘LNG新造船項目。
中國海運于2004年開始介入LNG運輸。2005年,中國海運成立了中海集團液化天然氣投資有限公司(中海LNG),并以該公司為平臺與
中石油、
中石化洽商LNG合作。2009年1月,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在香港合資成立中國北方液化天然氣運輸投資有限公司(北方LNG),從事LNG運輸與投資業務,中海發展持有公司90%股權。同年4月,中海發展以1億元收購中海LNG,至此,中國海運完成了將LNG業務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2010年11月,中海發展與冠德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中石化旗下企業)在香港合資成立中國東方液化天然氣運輸投資有限公司(東方LNG),中海發展持股70%。2011年初,中海發展旗下的北方LNG和東方LNG完成與日本商船三井合資談判,成功介入以
埃克森美孚為租家的澳大利亞高庚LNG運輸項目(中石油為LNG買家,建造新船2艘,建造廠為滬東中華造船)和巴布亞新幾內亞LNG運輸項目(中石化為LNG買家,建造新船2艘,建造廠為滬東中華造船),北方LNG和東方LNG在運輸項目中的權益均為30%。
2011年4月,中國石化與澳大利亞太平洋公司簽署LNG購銷協議,從2015年后每年向太平洋公司購買430萬噸LNG,合同為期20年,貿易方式為FOB。2012年1月,中國石化與太平洋公司簽署第二份330萬噸LNG購銷協議,使中國石化每年從太平洋公司進口的LNG從430萬噸增加到760萬噸。由于兩份購銷協議貿易條款均為FOB條款,意味著由買方負責運輸。目前,中石化正與中國海運就上述項目展開合作,推進有關LNG造船和運輸工作。
綜上所述,中國目前LNG船隊的現狀是:現有LNG船隊規模5艘,分別服務于廣東LNG項目(3艘)和福建LNG項目(2艘)。在建新訂單船舶5艘,分別是上海洋山LNG項目1艘,巴新和高庚LNG項目各2艘。即將生效的新船訂單為10艘,分別是中海油-BG項目2艘,中石化APLNG項目8艘。
隨著中國沿海各LNG規劃項目的實施,中國LNG進口貿易發展迅速,預計到“十三五”末,LNG進口量將超過6000萬噸/年,基本形成國內天然氣資源與國外LNG資源相互補充的沿海天然氣供應體系,天然氣在中國一次能源消費中所占比重將達到10%以上。屆時,預計中國LNG船隊保有規模將達到50~60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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