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吉林石化精細化學品廠制定《禁煙令》,從嚴管理,確保廠區安全生產。
按照禁煙規定,凡違規吸煙者,按嚴重違紀處罰,給予開除處分;發現攜帶香煙與打火工具進入禁煙區域的,按較嚴重違紀處罰,扣當事人500元,離崗培訓3天,由主管領導對其進行警示談話,并追究相應領導和班組長的責任。同時,這個廠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要求各單位對所轄區域內的承包商和外來辦事人員負責,如發生違紀行為,通報批評管轄車間和科室,給予負責人相應處罰。
精細化學品廠安全環保科與人事科成立聯合檢查小組,每周不定期在裝置區進行檢查,一經發現違紀者將嚴格處罰。